保持视觉连续的方向标志灯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设置在疏散走道、疏散通道地面的中心位置;
2)灯具的设置间距不应大于3m。
4 方向标志灯箭头的指示方向应按照疏散指示方案指向疏散方向,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规范,并导向安全出口。
系统配电应根据系统的类型、灯具的设置部位、灯具的供电方式进行设计。灯具的电源应由主电源和蓄电池电源组成,且蓄电池电源的供电方式分为集中电源供电方式和灯具自带蓄电池供电方式。灯具的供电与电源转换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灯具采用集中电源供电时,灯具的主电源和蓄电池电源应由集中电源提供,灯具主电源和蓄电池电源在集中电源内部实现输出转换后应由同一配电回路为灯具供电;
2 当灯具采用自带蓄电池供电时,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灯具的主电源应通过应急照明配电箱一级分配电后为灯具供电,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准,应急照明配电箱的主电源输出断开后,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验收,灯具应自动转入自带蓄电池供电。
1. 除建筑高度小于27m的住宅建筑外,民用建筑、厂房和丙类仓库的下列部位应设置疏散照明:1)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避难层(间)。2)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和建筑面积大于200㎡的营业厅、餐厅、演播室等人员密集的场所。3)建筑面积大于100㎡的地下或半地下公共活动场所。4)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5)人员密集的厂房内的生产场所及疏散走道。
2. 疏散照明灯具应设置在出口的**部、墙面的上部或顶棚上;备用照明灯具应设置在墙面的上部或顶棚上。
竖向疏散区域灯具配电回路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室外疏散楼梯应单独设置配电回路;
2 敞开楼梯间内设置的灯具应由灯具所在楼层或就近楼层的配电回路供电。
3 避难层和避难层连接的下行楼梯间应单独设置配电回路。
任一配电回路配接灯具的数量、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配接灯具的数量不宜**过60只;
2 道路交通隧道内,配接灯具的范围不宜**过1000m;
3 地铁隧道内,配接灯具的范围不应**过一个区间的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