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设计前,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准,应根据建、构筑物的结构形式和使用功能,以防火分区、楼层、隧道区间、地铁站台和站厅等为基本单元确定各水平疏散区域的疏散指示方案。疏散指示方案应包括确定各区域疏散路径、指示疏散方向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具(以下简称“方向标志灯”)的指示方向和指示疏散出口、安全出口消防应急标志灯具(以下简称“出口标志灯”)的工作状态,
需要借用相邻防火分区疏散的防火分区,厂房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应根据火灾时相邻防火分区可借用和不可借用的两种情况,分别按路径疏散原则和避险原则确定相应的疏散指示方案。
火场中烟雾弥漫,此时传统疏散指示灯会看不清;此智能系统能够在接近或到达出口时,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规范,通过语音、频闪等功能提示,警示疏散者,避免**出口,****疏散。
系统功能:智能系统由*通讯模块、中继通讯模块、带有地址编码的终端疏散灯具,及自带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连接的标准串行通讯端口组成。系统具备监视终端设备及系统本身的工作状态,接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火灾报警位置信号,根据疏散通道情况,自动生成疏散路线。驱动标志灯动态指示安全出口方向等工作,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灯是系统的疏散指示执行机构,平时处于巡检状态,火灾时,接收到消防应急灯具控制器的动作命令后,其发光指示箭头开始按顺序向安全出口方向依次闪烁移动,完成导向光流引导的功能。
应急照明控制器的控制、显示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能接收、显示、保持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火灾报警输出信号。具有两种及以上疏散指示方案场所中设置的应急照明控制器还应能接收、显示、保持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的火灾报警区域信号或联动控制信号;
2 应能按预设逻辑自动、手动控制系统的应急启动,并应符合本标准*3.6.10~3.6.12条的规定;
3 应能接收、显示、保持其配接的灯具、集中电源或应急照明配电箱的工作状态信息。